广东省中山市直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募优秀银龄教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03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中山市直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募优秀银龄教师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部署和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专业优势、经验优势,根据《广东省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粤教师〔2019〕2号)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优秀退休教师到直属公办中小学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岗位

本次招募全国公办中小学退休的优秀教师(校长、教研员)7名,招募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募条件

(一)应募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应募时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份证196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退休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前,退休3年内的优秀教师优先考虑;

4.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中小学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5.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募: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银龄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参照本校临聘教师薪酬待遇,具体待遇与招募单位面议。其中70%为基础补贴(含购买意外险),由学校按月发放;30%为绩效考核奖励,根据个人学年考核结果分档次发放,考核合格全部发放,考核不合格不予发放。银龄教师参加所在学校的课后服务工作,可与在职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银龄教师因病因伤发生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

四、岗位职责

银龄教师应在学校驻点,根据自身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承担相关教学任务。通过开展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跟岗指导等方式,对所在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师培训等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师专业发展水平。

五、招募程序和方法

招募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统筹,招募单位具体实施。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市直属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研究提出招募银龄教师的人数、任教岗位、条件要求等,经市教育体育局审核,由市教育体育局确定计划数并统一发布招募公告。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至9月12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募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人员按照自愿原则报名,报名材料打包发送邮件至各招募单位指定邮箱,邮件名称标注为“招募单位-岗位-姓名”。

3.报名资料

(1)《中山市直属学校“银龄讲学计划”教师登记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3)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职称证书、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等;

(4)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5)退休证明资料。

4.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考,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原则上提交报名材料后不可修改,请务必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再行提交。

(2)应募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具体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招募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审核。报名人员通过邮箱查询审核结果并保持邮箱、电话畅通。未通过资格审核,但仍在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提供材料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四)面试遴选

资格审核结束后,招募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统一面试。面试由招募单位成立专家考核组,对报名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素养、课堂教学能力等进行测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各招募单位以适当方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满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合格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招募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入围体检人员需提供近六个月以内的体检报告,招募单位根据体检报告,视情组织安排入围体检。具体检查事项安排由招募单位另行通知入围人员。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取消应募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募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聘用

应募人员经面试、体检、考察后确定为拟聘人员,由招募单位上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批,审批通过后办理聘用手续。招募单位与拟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讲学服务期限一般不超过3学年。

六、其它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募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已签订合同的,予以解聘: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

3.未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或提供岗位所需材料的;

4.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5.未按规定上岗时间到岗的;

6.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7.违规举办或委托他人举办校外辅导机构,或到校外辅导机构、家教场所等兼职兼课的;

8.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应聘的。

(二)考核管理。银龄教师服务期间,由招募单位对其进行跟踪考核,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任务的,予以解除协议。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5-2026学年中山市直属学校银龄教师需求计划表.doc

2.中山市直属学校“银龄讲学计划”教师登记表.doc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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