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2026年编制教师招聘65名公告(提前批)
金华市浦江县2026年招聘65名编制教师公告(提前批)
一、招聘对象
202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报名条件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的研究生。
二、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2.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硕士、博士学位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报名:
(1)取得对应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在2025年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榜前200位;
(2)在境内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3.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省重点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
2026年毕业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其中,浙江师范大学的毕业生要求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60%,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不作成绩排名要求;杭州师范大学、其他省的省重点师范大学的毕业生,要求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含经亨颐实验班)不作成绩排名要求;
4.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26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对应的一流学科2026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5.本科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的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6年毕业的本科毕业生;
6.信息、音乐、体育学科除符合1~5条件外,符合以下条件也可报名: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本科就读期间获得省师范生技能(教学)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
7.美术学科除符合1~5条件外,符合以下条件也可报名: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本科就读期间获得省师范生技能(教学)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0%;
8.浦江县职业技术学校的电子电工、财会、护理专业除符合1~5条件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也可报名: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本科就读期间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三等奖学金2次及以上(每学年限计一次)或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60%;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的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持有本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证书或在本专业技能大赛中获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60%;
9.学前教育除符合1~5条件外,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的学前教育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也可报名;
10.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2026届浙江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
根据各校学科需求情况,教育系统计划招聘符合条件的有关专业毕业生共计65人,其中面向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2026届浙江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毕业生专项招聘2人,具体招聘计划在各场次招聘会公告中明确。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和招聘学校需求,县教育局可在计划控制数内适当调整招聘计划。
实际招聘人数将在计划控制数内,坚持人岗相适的原则,根据招聘报名情况及考试结果最终确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县教育局组织相关学校到有关高校举办现场招聘会,应届毕业生可携带简历、《2026年浦江县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报名表》到招聘会现场进行报名,学校按学科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择优聘用。各场次招聘会相关事宜将在浦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专场招聘会后仍有招聘空额的,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通过网络报名招聘。网上报名时间、岗位等事项将在浦江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县教育局组织专家审核后确定考试对象。网络报名的考试对象,还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审核不通过,取消聘用资格,具体审查要求,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由县教育局组织各招聘学校实施,具体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后,各学校根据考试情况,坚持人岗相适的原则,最终择优确定三方就业协议签订对象。
(四)体检和考察
签订三方协议的毕业生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当年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特殊行业要求的部分体检项目,其标准如严于上述规定的,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考察工作参照当年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浦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奖励政策
根据《浦江县引进、校园招聘优秀教师奖励政策》,符合条件的优秀毕业生可以享受以下奖励政策:
1.安家补助。
校园招聘的应届毕业生如符合有关奖励条件的,享受2~20万不等的安家补助费。如与县现有政策(或同时符合《浦江县引进、校园招聘优秀教师奖励政策》中两项以上政策或同一系列比赛、荣誉)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2.青蓝奖励。
C9联盟高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毕业的聘用人员在转正定级后,研究生毕业生给予10万元/年的青蓝奖励,本科毕业生给予8万元/年的青蓝奖励。
六、其他事项
1.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学科相匹配。专业审核将结合普通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公务员招考目录以及招聘岗位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2.聘用人员在浦江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5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浙江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毕业生不少于6年),否则收回所有安家补助及青蓝奖励。服务期满后,未经学校和浦江县教育局同意,自行离职的,收回所有青蓝奖励。
在服务期内,聘用人员每年年度考核结果应达到合格及以上,否则当年不享受青蓝奖励。服务期满后,聘用人员每年年度考核排名应达到本校前30%,否则当年不享受青蓝奖励。具体由聘用合同约定。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不能在2026年7月31日前按时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国(境)外研究生不能提供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时若没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应当于2028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合同。
5.本次招聘人员均为事业编制教师,招聘过程由县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进行监督。
6.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要求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校园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浦江中学:黄老师13758919206
浦江二中:曹老师13516906202
浦江三中:黄老师15925918116
中山中学:张老师13777507894
县职技校:许老师15925918690
实验中学:朱老师15888955926
月泉中学:黄老师13665858918
附件: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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