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2025年上半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补充公告
赤峰市2025年上半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补充公告
一、网报时间
2025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
二、受理范围
符合申请条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及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人员。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三、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
户籍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在内蒙古自治区,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申请人员,可选择与认定学段相应的任意内蒙古自治区内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四、无犯罪记录证明
认定地与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一致的申请认定人员的无犯罪记录核查,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认定地与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均不一致的申请认定人员的无犯罪记录核查,由申请人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后提交。
五、现场确认
申请高中、中等职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网上报名时确认点选择“赤峰市教育局”。报名成功后,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到户籍地、居住证所在地或就近旗县区教育局提交相关材料,本人无需到赤峰市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相关旗县区教育局公告。
六、证书发放
认定工作结束后,各认定机构将为认定通过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了解《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领取时间、地点和领取方式。
其他认定事宜及要求不变,具体详见《赤峰市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http://jyj.chifeng.gov.cn/zwgk/ggtz/202503/t20250327_2563669.html)
附件:附件:赤峰市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及公告发布网址.doc
赤峰市教育局
2025年5月30日